第(2/3)页 我一怔,笑着摆了摆手道:“礼物就算了,我不要,我也不缺什么……” 齐星老头不等我说完,伸手拉住了我的胳膊,随后低声道:“我要把它送给你。” 他的手轻轻地拉住了我的手,粗糙的手心盖在了我的手心上,一股淡淡的热流传入了我的手心中,我微微一怔,双眼渐渐圆睁,吃惊地看着自己手心里放出的微光。 “这是,混元阳命!” 我一边说着一边要将自己的手收回来,却被齐星老头一把抓住,他对我摇了摇头道:“我已经老了,如今也不能动手,这混元阳命留在我的身上也不过只是一个摆设,我动不了手,也迟早会死,但是它却是明珠永存,我不想让其蒙灰,你修为能更进一步,说明你的潜力比我大的多,混元阳命在你手中,会绽放出更大的光彩。所以,莫要再推脱了。我已决定金盆洗手,不理江湖之事,这混元阳命乃是我和这个江湖最后的一丝联系,今日就斩断了吧,从此我便不是江湖人,江湖也不是我的漂泊地,哈哈……” 他一边笑一边高声说道,随后金光渐渐在我俩的手心中暗淡下来。 我感觉到一股暖意传入我的灵魂之中,旋即,便消失不见。 “混元阳命也是个顽固的家伙,我将其送给你,它还不乐意了。不过哪天你若是能够让它臣服,那它必定忠心耿耿。” 老头笑的很洒脱,仿佛没有一点留恋,就好似他给我的不是这天下间一等一的宝贝,而只是地上捡起的一个铜板。 我将混元阳命传入葫芦之中,随后拿起酒杯,拱手高举,大声说道:“前辈之恩,晚辈没齿难忘,这杯酒,我敬您!” 仰头饮尽杯中酒,夜风如泣又似歌…… “哼,一杯酒足矣!” 老头同样饮下了杯中酒,随后拍了拍脑袋,呼喊着自己困了要睡觉,微微弯着腰,弓着身子往房下走。 只是那一夜,老头没起鼾声,我知道他一夜没睡。 其实江湖和军营有几分相似,很多人没当过兵,所以不愿意当兵,可真的当过兵了之后,绝大多数老兵都对军营无比怀念,苦吗?肯定苦。想吗?谁能不想? 离开了军营想回去,那种怀念的感觉会让心中惆怅一生。 而江湖也是如此,江湖之中漂泊,今天我和你把酒言欢,明日就可能刀剑相向,正是这样刀口舔血,醉生梦死的日子反而让人迷恋。 死也死在江湖中,醉就醉在红尘间,这样的人,这样的事儿,但凡心中有几分豪气的人都很渴望。 男人的心里,其实都住着一个乔峰,并不会被办公室里那些烦躁的电话声,和必须微笑的阿谀奉承所包围,也不是站在烈日下,暴晒在工地里,晚上睡觉的时候身上也都是汗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