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百八十三章 改判-《我在大明摸鱼的日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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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小的家住城南,家中有屋又有田,谁知道那朱昱,有朝一日来,看中了我的儿,就往家中带,谁知道没多远,就看到了儿的尸。”
“他家家大势大,小的状告无门,还请侯爷做主,给小儿申冤。”
“可有人证?”
“有的,当日有人看到过,却是不敢给小的作证,也因此申冤无门,今时不同往日,我去说了下,他就同意了,现在就在府衙外。”
听完点了点头,郑雄便说道。
“传人证。”
“当日你亲眼目睹是吗?”
“是的,正是永嘉侯府的二公子所做。”
“当日还留有一件凶器,小的一直保管,从不示人,为的就是有朝一日,能够碰到大人这样的好官,为民做主,今日小的一并带来了。”
“呈上来。”
朴实无华的一柄短刀,郑雄煞有其事轻轻接过。
看了看,这算啥?
有东西也没条件鉴别啊!
“还有没有别的人证之类的?”
“有,与他随行的一人小的认识,是小的家附近闲人,他亲眼目睹,据他所说,事后给了点钱封口,同样不敢多嘴,也是今日小的提了,他便也同意过来了。”
项后说完,郑雄再次传召了人证。
再次听完,郑雄没别的想法,就感觉这些人头是真的铁。
好大的勇气。
谁给的,我给的吗?
一切顺利的不成样子。
以往不敢作证的,通通跳了出来,给郑雄一股不真实的感觉。
算了,反正不是自己倒霉。
听完,看完,郑雄面色严肃的看着朱昱。
“朱昱,你还有何话说?”
被折腾的没有一点力气,朱昱也不言语,这个时候嘴硬已经没用了,遭受了现实的毒打,只剩沉默。
“你不开口,本府就当你默认了。”
你可真是狗啊!
“来人,签字画押。”
没有丝毫动作,朱昱任由人随意摆弄。
郑雄也没追求签字,而是直接让人拿起手指,沾上印泥,弄了个指纹。
妥妥的伪供。
但是人证物证俱在,倒是可以查证的。
就这样,一套弄完,朱昱再次多了一条罪名。
“朱昱,蓄意杀人,人证物证俱在,八月十五日,改为剐刑,千刀万剐,以谢其罪。”
麻木,这是第几次了。
“听说了吗,永嘉侯府的公子昨日刚判了五马分尸之刑,今日就改判了剐刑。”
“加上前两天的腰斩,一次比一次严重啊!”
一处小饭馆,几个吃饭的人交头接耳,听到一桌谈起,另一桌立马有人接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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