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二章 血蜱虫巢(求追读)-《我在神诡大汉加点修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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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[胎变]:一种可胎化易形的变身类鬼术。

    在完整吞噬一只妖怪的一身精血魂魄后,血裔将拥有变化成相应妖怪的能力。

    变身之后,血裔的妖躯会获得与自身境界相匹配的身体素质与体型,并可以使用妖怪的部分妖术。

    “需要吃一只妖怪才能验证的能力,我现在也无法上手啊!”

    胎变的使用条件,让刘拙一摸下巴,下意识的把目光看向了一旁的甲乙。

    要说他身边的妖怪,现在貌似就只有这一只了。

    啾~(主人是在叫我吗?)

    机警的甲乙立刻转过身,瞪着一双萌萌哒的大眼睛,滴滴哒哒跑到刘拙面前,用一双碧绿色大舌头舔起了他的脸。

    “算了,我只喜欢骑马,对变身成一匹马被人骑没什么兴趣,还是别吃它了。

    况且这马看起来有点傻,吃了它可别影响到我的智力。”

    刘拙有点嫌弃的把甲乙的马脸推开,它便乖乖地到一边玩去了。

    在妖力催动下,继续控制身上的植物开花、授粉、结果、成熟……然后把种子收集起来,一点都不知道自己刚刚逃过了一劫。

    刘拙则是擦了擦脸上的黏液,挪步来到了房间的一个角落里。

    这里原先堆放着好大一堆从沈家搜刮到的钱财,大部分是纯度不高的私铸金、银饼,还有少部分是铸造成精美器皿之形的工艺品。

    按照现在的市价,这笔钱堪称一笔巨款,足够买下小半个魏家的宅子。

    但在几百只血蜱的啃食下,这堆金银如今已经见了底,所剩无几了。

    “吃掉了这么多钱,你们这些小家伙可不要让我失望啊。”

    刘拙蹲下身来,随便抓起了一只血蜱举到眼前查看。

    发现这些小东西虽然还是原先那般大小,但身体却变重了很多,拿在手里像一块沉甸甸的硬铁疙瘩。

    同时,血蜱的外形也变漂亮了很多,整个身体以酒红色的血色为底,上面爬满了灿烂的金银色花纹,看起来就像一个会动的精美艺术品。

    只有在颚体开合间,将一块金子当软糖吃的举动,才能一窥其凶恶的本质。

    更让人意外的是,刘拙用指头捏捏这只虫子,感觉确实硬了不少,但和之前相比,提升的身体强度却也有限。

    身为刘拙的部属,血蜱的属性自然也是能在属性栏中显现的,他当即查看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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