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法庭之上。 被告律师张大炮陈述了诉讼请求。 被告被打。 有证据。 有调查过程的记录。 有伤残鉴定。 轻伤。 可不要觉得法律鉴定出来的轻伤就是蹭破皮。 轻伤可是类似于斩断手指断肋骨和肢体之类的伤啊! 一旦认定了故意伤害罪,那么就是三年起步。 对方用心险恶。 来势凶猛。 张大炮张律师的打算很明显: 先把对手给送进去。 以伤换伤。 双方拉到同一层次再说。 但是! 作为原告律师的罗凯立马反击: “请问这一份证据能证明什么? 唯一能够证明的就是被告一方被打了! 但是打人的是谁! 你得指出来,是谁你就说谁! 指名道姓的具体到哪个人你得说明白!” 罗凯声音微微有些高昂:“就像是冤有头债有主,你得找到谁欠你钱吧! 你不可能随便在街上逮一个人说就是你欠我钱赶紧还,这不是凭空污蔑吗?” 罗凯翻了翻证据最后说:“所以被告方一下子就声称我方300的人当中有人参与了这场群殴,你倒是指出来是谁啊? 我还说我方只不过是路过,就被无辜控诉到法庭呢,这是对我方原告的巨大伤害。 有证据吗?有监控之类的吗,有的话就上证据!” 监控证据什么的。 对方是拿不出来。 摄像头全被外墙皮给压碎。 至于在执法点进行调查的时候。 没有哪一个原告出来承认是自己打的人……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。 罗凯才有底气。 进行反驳。 罗凯先是反驳了被告张大炮律师起诉的主体不明确。 另外一方面就是让对方上证据。 证明打了健身房老板的直接证据。 别逼逼赖赖的。 不服就干。 来呀。 …… 咚。 再次看完证据的法官敲了敲木锤。 “原告方的反驳,你要告谁得具体到人,不能够模糊! 被告方你可听清楚,如有证据,请当庭展示或者呈交!” 现在压力给到了张大炮张律师。 只见这个男人嘴角露出了一丝阴谋得逞的笑容。 他似乎要的就是这一刻。 “法官大人,关于物证,我方暂时只能提供这么多! 但是有现场的人,可以站出来进行现场作证。”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