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“我,苏景明,狎妓?” 苏良握着一份墨迹新鲜的民间小报,脑袋有些发懵。 “御史中丞王拱辰、监察御史刘元瑜联名弹劾,监进奏院苏舜钦、刘巽监主自盗,以公费聚私宴,邀王益柔、王洙、江休复、苏良等十一名京朝官聚众饮酒,席间有人与妓女杂坐,有人于服丧期宴饮,有人吟亵渎圣贤之诗……” 其中,论述各个京官行为罪责的小字中,有一行字让苏良如芒刺背。 “秘书省著作佐郎、权监察御史里行苏良,履职台谏不过半月,狎妓纵乐、甘酒嗜音,御史台建议除名勒停,永不收叙。” 除名勒停,就是开除公职、削籍为民。 苏良有些慌。 没想到吃顿酒席竟被冠以如此巨大的罪名。 这里是庆历四年秋的汴京城,九月十八日。 此刻,已近午时。 苏良今日休沐,便睡了个懒觉。 哪曾想一觉醒来,御史台察院书写人(吏名)老洪前来告知他,其因涉嫌狎妓,已被宪台停职,并勒令他在家等待开封府传唤。 出于私人关系,老洪将新得的民间小报交给了苏良。 此小报消息始于朝廷内幕,真实无误,每日都会更新朝廷的爆炸性事件。 时效性远高于五日出一期的朝廷官报——进奏院邸报。 进奏院的主官苏舜钦已被传唤至开封府,邸报指定要延期了。 苏良甚是郁闷。 昨晚,他应监进奏院苏舜钦之约,前往汴京城朱雀门外的清风楼吃酒,以贺赛神会。 席间所坐,皆为汴京城的青年俊秀、馆阁之官。 文人聚会,自然是有酒,有诗,有女人。 席上,唤几名妓女歌舞佐酒乃是常情,只要不和妓女“杂坐”,便不违大宋律令。 酒酣之时。 难免有人失礼,与歌伎亲密了一些,也有人开始吟诗吹牛皮。 这是多数年轻官员的常态。 苏良不得不承认。 小报上,有人和歌伎杂坐为真,有人吟亵渎圣贤之诗也为真。 苏舜钦监主自盗也算是真。 昨晚宴席经费的主要来源,便来自进奏院卖废纸的五十贯钱。 不过,进奏院一直以来都有这种陋习,并非苏舜钦独创。 这些罪过,可大可小,就看会不会上纲上线。 而苏良在席上,既没诋毁圣贤,也没说错话,更没有让任何一名妓女靠近他。 他实在不知,所谓的“狎妓”到底是从何说起。 一名不容私德有失的台谏官,若被冠上“狎妓”之名。 无异于自绝仕途。 …… 十二年前。 苏良魂穿大宋,变成扬州城一名十四岁的小乞丐。 第(1/3)页